保卫处

门卫交接班制度

发布日期:2023-08-31供稿:点击数:

一、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值班,不得擅自调班或脱岗。

二、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,打扫好室内外卫生,并将当班情况向接班人员说明,保持工作的连续性。

三、接班人员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。

四、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“五清三交接”。五清:看清、讲清、问清、查清、点清;三交接:值班记录本交接、现场交接、所配物品装备交接。

五、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情况为准。当遇有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,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,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的,交接双方均应负责。

六、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:

(一)接班人员饮酒、身体不适以及着装不整等。

(二)室内外卫生未打扫者。

(三)当班期间发生案件、事故的(需配合了解案情、线索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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