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处

门卫巡逻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-08-01供稿:点击数:

一、对校园勤巡勤查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,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,不能处理的应上报。

二、学生宿舍关灯后,要巡查宿舍楼,发现学生宿舍有点蜡烛或学生未休息的,要和宿管员一起制止。

三、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,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、防火巡逻。

四、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,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,玩忽职守,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学校财产、人身安全损害者,学校将给于严厉处罚。

五、夜间巡逻时必须认真负责,仔细排查,切实履行职责。一小时巡逻校园一次。

六、晚上10:00锁好办公楼、实训楼、教学楼大门,确保安全。

七、在校园内发现有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,核实身份。

八、晚上禁止校外车辆进入校园。

九、巡逻人员认真填写巡逻记录,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资料。

联系电话:0375-3262169(校办)0375-2742575(招生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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